重庆科技学院2020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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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3-1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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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简章

 

重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123名、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专职辅导员17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

(三)专任教师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不应超过40周岁),辅导员应在33周岁以下;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参见附件一《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通过重庆科技学院主页“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络应聘。“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www.cqust.edu.cn,具体时间、地点见重庆科技学院招聘网站主页查询或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电话咨询。

(二)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五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心理测试、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通过心理测试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分值100分。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等综合情况,分值100分。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用人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的环节,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办理《就业协议书》,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聘人员到岗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任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其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人才的待遇

聘用人员达到相关条件的,按学校引进人才优惠待遇的执行。其他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分类

条  件

待遇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面议

第二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一、二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其他具有与本层次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

面议

第三层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获得者第1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其他具有与本层次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

面议

第四层次

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或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经重庆市认定的第四类人才);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他具有与本层次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

面议

第五层次

省部级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巴渝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第1名;省级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第1名;省级人民政府发展研究奖获得者第1名;省部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教学名师;其他具有与本层次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

面议

 

分类

条  件

待遇(单位:人民币万元)

杰出博士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达到相应的科研业绩条件。

1.安家费50左右;或者购买90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在学校房源允许的情况下,按先引进先选择的原则,选完为止);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人文社科类25;

3.薪酬:根据学校绩效聘任考核办法提供具有竞争力薪酬,可以聘任在高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优秀博士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达到相应的科研业绩条件。

1.安家费40左右;或者购买80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在学校房源允许的情况下,按先引进先选择的原则,选完为止);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人文社科类20;

3.薪酬:根据学校绩效聘任考核办法提供具有竞争力薪酬,可以聘任在高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急需博士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达到相应的科研业绩条件。

1.安家费35左右;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20、人文社科类15;

3.薪酬:根据学校绩效聘任考核办法提供具有竞争力薪酬,可以聘任在高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以上待遇均为引进时的起点待遇。对于团队引进或特别优秀的紧缺、特殊学科人才,可“一事一议”并提高相应待遇。

其他福利:

    1.引进人才在人事关系到位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区、各项人才项目,推荐申报硕士生导师。

七、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命题人员、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邮箱:CQUST3000@163.COM

联系电话:023-65023815 (应聘详情请咨询各学院或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cqust.edu.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 http://www.cqust.edu.cn

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一

重庆科技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及等级

计划人数

招聘条件与要求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

1

重庆科技学院

教学科研教师岗(博士)

专技十级及以上

123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哲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教育学【学科门类】、文学【学科门类】、历史学【学科门类】、理学【学科门类】、工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门类】、农学【学科门类】、医学【学科门类】

35周岁及以下

高级职称不应超过40周岁 

 

2

重庆科技学院

专职辅导员岗(博士)

专技十级及以上

17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哲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教育学【学科门类】、文学【学科门类】、历史学【学科门类】、理学【学科门类】、工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门类】、农学【学科门类】、医学【学科门类】

33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

 

 

附件二

重庆科技学院用人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

序号

单位责任人

联系人

1

石油学院负责人

李老师65023420

2

石油学院工作人员

侯老师65022047

3

冶金学院负责人

陈老师65023776

4

冶金学院工作人员

刘老师65023706

5

机械学院负责人

杜老师65023718

6

机械学院工作人员

斯老师65023713

7

电气学院负责人

唐老师65023698

8

电气学院工作人员

黄老师65023738

9

化工学院负责人

张老师65023758

10

化工学院工作人员

汪老师65023757

11

建筑学院负责人

晏老师65022364

12

建筑学院工作人员

刘老师65023977

13

安全学院负责人

王老师65023068

14

安全学院工作人员

王老师65023099

15

<

工作地址

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高等院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人以上